職業與放射
職業健康檢查的目的、對象與項目、周期及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評價

二、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
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是擬接觸(上崗前)或正在接觸(在崗期間)、準備脫離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勞動者(離崗時);對于有遲發性職業病傾向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者,脫離接觸后一段時間內仍是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離崗后);職業衛生突發事件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受害者或可能受到傷害的勞動者也是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應急性)。
三、職業健康檢查的項目
以《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規定為基準。
項目設定原則:
1. 能準確反映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
2. 勞動者可以接受。
3. 檢查項目的敏感性、特異性和重復性令人滿意。
4. 檢查方法簡便經濟。
多余職業檢查項目可能使勞動者過多暴露健康隱私、增加心理負擔,甚至使其喪失工作機會,損害勞動者的勞動權。職業健康檢查項目設定應力求科學、必要、簡便、有效。不提倡過多設立檢查項目。
四、職業健康檢查周期
執行 GBZ 188-2014 的規定。
應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致病機理、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及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勞動者接觸職業病危害的方式綜合考慮。
五、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評價
1. 個體檢查結果的評價
職業健康檢查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動態觀察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及早期發現職業病和職業禁忌證。嚴謹、規范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評價表述,有利于檢查結果的統計分析,也有利于職業衛生監督部門開展監督執法活動,同時避免體檢機構遺留法律漏洞。個體檢查結果評價不應以“正?!北硎?,應以“目前未見異?!北硎?。有職業禁忌的應注明禁忌證名稱,并寫明不宜從事某作業。疑似職業病應寫明疑似職業病的名稱,并建議其申請職業病診斷,進行醫學觀察。體檢發現的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有關的疾病或某項異常,應寫明疾病名稱或某項檢查異常值,并注明需要復查的項目、復查時間、復查次數和復查時的注意事項。其他疾病,應告知需要復查的項目和注意事項(附表1)。
職業禁忌證概念: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容易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
2. 職業健康檢查群體的評價及對作業環境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做出評價,并提出改進意見
一般在崗期間及應急職業健康檢查或者是單位組織的上崗前或離崗職業健康檢查都應有群體評價。職業健康檢查群體評價是在個體評價的基礎上,對群體檢查結果進行橫向分析,主要目的是分析當次職業健康檢查受檢者的健康狀況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動態資料(連續三年以上)、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資料齊全的可對其進行動態分析,并對作業環境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做出評價,為用人單位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措施提供科學依據(見附表2)。
評價分析異常結果時從易到難,從普通檢查到特殊檢查,從一般因素到職業病危害相關異常發現,不管分析水平如何一定要有下一步的意見,且一定要具體。如:偶爾發現一次測血壓高者,一定要交代清楚是在當地復查,還是來本院,還是建議到心血管??茩z查。體檢醫師特別是主檢醫師一定要熟悉各科常見病,因為要全面體檢不可能只是職業性體檢,也要提出解決體檢中發現的其他各科疾病問題的解決方法。
逐步分析完成后要綜合分析說明的幾個問題:
1)受檢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群,健康總體情況如何,反映主要問題是什么。如:聽力損傷,是語頻聽力損傷,還是高頻聽力損傷?是指有尿鉛高,還是伴有癥狀、體征等。
2)針對提出的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生產現場,噪聲90分貝以上,應建議勞動者減少工作持續時間,如勞動者要去高噪聲區巡視,應增加巡視次數,而減少每次在噪聲工作現場逗留時間等。
3)動態分析時要說明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群的健康趨勢,按種類逐一進行分析。如:苯作業連續三年以上的勞動者35名,經三次查體,未發現白細胞下降者,經統計學分析白細胞未見有明顯下降趨勢;或雖未發現白細胞下降者,但經統計學分析白細胞有明顯下降趨勢,應引起重視,加強作業場所苯的防護。苯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的勞動者30名,本次查體發現白細胞減少者3人,結合作業場所苯的監測情況(超標),貴公司苯危害程度比較嚴重,應當引起高度重視,加強作業場所苯危害的治理。
列出本次體檢的總體評價語句,也可稱為關鍵語句。例:本次體檢總體評價是:某公司整體生產環境良好,有關涉及職業危害因素對職業勞動者的健康損害,除聽力損傷(特別是高頻損傷)、神經衰弱等自述癥狀外未發現明顯發現,但體檢中發現的非職業因素的健康問題,如血壓異常、糖尿病等,仍希望能引起注意,并采取相應措施(可提出具體的意見)給予解決。
最后,提出本次體檢安排及項目設置的問題要具體,如下次體檢要新增加哪一項目等。